2019新个税全面落地 专项扣除细则六大要点

 
来源:东方财富网、康波财经、最新说法等

 

        2019年的第一天,新个税法如期全面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落地,为纳税人派发新年减税礼包。伴随新的一年的到来,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将拉开序幕。
 

        2019年1月1日起,个税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五险一金缴纳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子女教育

 

        子女从满3周岁一直到教育结束,不论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还是在读高中、大学(大专)、硕士或者博士,不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接受教育,均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或由夫妻双方每人各扣除500元计算,如果是一个孩子,一共扣除1000元,如果是两个孩子,一共扣除2000元,如果是三个孩子,一共扣除3000元。
 
继续教育

 

        如果是学历继续教育,那么扣除标准为每年4800元;如果是技能培训,那么扣除标准是每年3600元。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缴费一定要在一个年度内,如果年前14000,年后11000,虽然总数加起来超过了15000,但是因为不在一个年度内,所以是无法报销的。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如果未婚贷款买房,那么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那么可由一方扣除1000元,如果夫妻双方各有一套贷款房屋,那么只能由一方扣除1000元,或者是夫妻双方各扣除500元。

 

 

 
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的不同,扣除的资金也不相同,如果在直辖市或者省会城市,那么按每月1500元扣除;如果所在城市的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那么按每月1100元扣除;不超过100万的,按每月800元扣除。如果是夫妻租房,那么在一个地方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在两个不同城市的,可以分别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可以自行约定扣除方式,但每个人的扣除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每年。
 
除此之外,还有不能填报的3种情况,大家要注意。

 

1、配偶父母赡养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怎么说呢,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而《婚姻法》中则规定了,对于配偶的赡养义务,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赡养父母,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是共同在赡养双方父母。但是,根据专项扣除的规定,可以填报的只有自己父母的赡养费,配偶父母的赡养费不能作为专项扣除的凭证。
 
2、超龄(未达龄)子女教育
条例表示,每位子女的教育支出扣除款为1000元,但并非有子女就可以扣除,要扣除这一项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子女年满3周岁,且处于受教育阶段。也就是说从幼儿园到读研读博,只要还在学习,父母就可以填报,无论学校是私立还是公立,都不受影响。
 
3、超额填报
专项扣除基本上都是有最高限额的,比如赡养父母是2000元定额,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不能超过1000元,哪怕父母都由你赡养,也只能填1000元;不止赡养一位老人时,也只能按此限额,不存在多养多报的情况。再比如子女教育,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在子女教育上花费的钱不止每个月1000元,但是在专项扣除时,最多也就每个子女报1000元,多出的部分无法认证。房租的扣除为800~1500,如果在实际租约中,房租高于这个额度,超出部分也是无法扣除的。

 

 
 
        目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已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使用。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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